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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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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日期:2021-08-12 | 来源:设备科 | 作者:王琪 | 浏览:

各供应商:

我院拟定于2021年8月19日上午8:30在我院设备科会议室对等离子体空气消毒机、可视软性喉镜(第二次公告)等进行招标谈判。现将采购目录发给你们,请收到通知后于8月18日上午10点之前将双色球设备招标响应表(下载附件)通过邮箱报我院。

 

项目一:等离子体空气消毒机

数量:壁挂式16台、移动式2台

参数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

1、供应商对所投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于相关设备的生产、销售、检验的标准和规定。

2、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具有相关资质。

3、消毒效果:设备持续工作1小时,可使100m3房间空气中的自然菌的消亡率≥90%、30min/ 10m3空气中的白色葡萄球菌杀灭率≥99.90%;设备持续工作1小时,对30m3空间中H1N1/流感病毒FM4.02去除率>99.95%(提供检测报告);

4、等离子体发生器为高分子阻燃材料构成,阻燃等级要求达到V-0(提供检测报告);

5、等离子体寿命:等离子体发生器和等离子体电极寿命≥30000小时(提供证明材料);

6、等离子体密度分布:≥1.0*1018/m3(提供检测报告);

7、 壁挂式消毒面积不小于100立方米,移动式消毒面积不小于100立方米。

8、厂家每年不少于两次巡检保养。

 

项目二:可视软性喉镜(第二次公告)

数量:1

参数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

1、供应商对所投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于相关设备的生产、销售、检验的标准和规定。

2、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具有相关资质。

3、适用于引导气管插管并同步进行吸引。

4、外径不大于5.2mm、给药通道不小于2.2mm。

5、具备拍照录像、数据存储功能。


注:1、投标人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需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投标人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投标人需提供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及制造商企业概况

7、如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商专项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证书(复印件)

8、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安装安全认可证,制造、经营许可,强制性认证、准入证制度的产品、行业,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明文件。

 9、标书1正3副。

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凡参与项目现场投标的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出示苏康码,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镇人员,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服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双色球设备招标响应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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