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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169五期工程”培养对象选拔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8-05 | 来源:党群部 | 作者:马桂金 | 浏览: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169四期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和“169五期工程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169五期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申报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宗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自主创新能力强;有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
2.市学术技术带头人: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011日以后出生);
3.市科技骨干: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一般应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11日以后出生)。
4.贡献特别突出,社会知名度高的优秀人才,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选拔条件
(一)申报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近五年来还须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1.获得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省(部)科技进步奖或市(厅)二等以上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者;
2.获得一项以上国家授权发明专利,被采用后产生明显效益者;
3.在市级以上科技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解决了关键技术问题,填补了省以上技术空白,作出重要贡献者;
4.主持省部级以上课题研究,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或应用研究方面成果突出,出版过2部以上学术专著,在省级以上核心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4篇以上有较高价值的论文,在省内同行中有较高声誉者(必须同时具备这4个要求);
5.在教育、医卫、文化、旅游、新闻、体育、财贸、司法和社会工作等方面,专业技术造诣较深,成绩突出,获得省级以上学术技术方面奖励,在本专业领域得到公认,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名师、名医、名主持、名记者、名编辑、名教练和知名司法工作者等;
6.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省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技师)、省技术能手、省企业首席技师、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等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并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高超技能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
7.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表现突出,获得单位推荐,行业认可的人才。
(二)申报市科技骨干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近五年来还须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1.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市(厅)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者;
2.获得两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被采用后产生明显效益者;
3.在科技攻关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参与研究、设计和承担主要技术工作,并作出较大贡献者;
4.在教育、医卫、文化、旅游、新闻、体育、财贸、司法和社会工作等方面,有技术专长,做出了一定贡献,在省级以上刊物至少发表2篇专业论文,在市级刊物发表4篇以上专业论文;主持市(厅)级以上课题研究或作为科研骨干,并通过验收或鉴定;获得市级以上学术技术方面的奖励,在市内外同行中有较大影响者(此条款规定的内容必须同时具备);
5.获得市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技师)、市技术能手、市首席技师、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市技能育徒名师等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并熟练掌握先进技术、工艺,在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业绩突出的高技能人才。
三、申报方式
1.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科技骨干申报人登录镇江高层次人才服务系统http://202.102.86.244:8090/),也可通过北固E网站,点击镇江高层次人才服务系统链接进入。注册后按照相关要求填写材料完成申报。
2.“169五期工程学术技术带头人、科技骨干培养对象推荐表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发表论文、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所有证明材料在网上申报时须为原件扫描件或数码照片。
3.纸质材料的推荐表一式五份、附件材料一式三份(附件材料须编目录,与推荐表分开装订成册)。
四、其他
1.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下载附件相关文件。

 

2.联系电话:88773611,18061826997,联系人:马桂金。邮箱:13655282565@126.com
 169五期工程文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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