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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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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日期:2013-03-13 | 来源: | 作者: | 浏览:

1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新建项目一期工程家具采购、安装及售后服务已经镇发改社会发[2010]159号 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政府拨款、向上争取部分资金,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镇江市彭公山西侧(团山路和312国道间),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东侧

、工程规模:75万元;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33月至20134月   

4、本招标工程共分 3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一标段:大、小会议室桌椅采购、安装及售后服务

二标段:办公家具采购、安装及售后服务

三标段:餐桌、餐桌椅、高低床、候诊椅采购、安装及售后服务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3个  标段的投标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与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必须是成品家具的制造商;

(3)合格的供应商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元人民币);

(4)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合同金额50万以上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一个(提供合同、项目清单、验收材料原件);

(5)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所采购的原材料的检验报告。

6)合格的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和

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条件: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参加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资格预审时出具报名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以报名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资审时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审不合格单位

、各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于报名后参加资格预审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每标段),递交资审文件时需提供“投标保证金已收确认函,否则拒收资审件及材料。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加报名单位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账户名、账号、开户行信息:详见资审文件。

6、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一条 评委会将按照规定,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第二条 评委会评标时将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报价人作为中标候选投标人。综合评分法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商务以及相应的比重。

(一)价格标(满分60分):

以初审合格的所有标的最低投标价为基准价,价格分=基准价/投标报价*60分。

(二)技术标(满分25分):

1)产品品牌及知名度评价(0-2分)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产品,综合考察产品品牌、知名度以及产品在市场上的各种反馈信息等。

2)产品材质(样品、板材、五金件)评价(0-20分)

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样品及五金件、材料情况介绍(并结合五金件及材料小样)及相关检验报告情况。

3)未出样产品做工、工艺评价(0-3分)

参考招标文件要求的工艺要求及其他要求,并结合投标人对未出样部分家具的工艺描述,综合考察投标人未出样产品工艺、做工及质量状况。

(三)商务标(满分15分):

1)投标人财务状况及销售业绩评价(0-2分)

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财务报表或纳税申报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主要考察其经营及销售状况。

2)投标人资质、资信、荣誉评价(0-3分)

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的资质、资信及荣誉等材料。

3)符合要求的医院成功案例状况(0-2分)

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成功案例(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

4)基本服务要求承诺评价(0-5分)

参照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服务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的,得基准分2分,根据承诺服务的优惠程度适当加分,最多加3分。

5)售后服务机构设置、维保能力评价(0-3分)

根据投标文件中各投标人对售后服务机构设置及维保能力的介绍(含售后机构人力资源状况)。

 7、工程付款:工程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30%,竣工验收合格付到合同价的70%,余款分下两年付清(自竣工之日开始计算),其中第一年付至审计确认价的90%,第二年付清。投标人必须承诺:本项目的所有农民工工资支付、材料款支付以及其他费用,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牵涉至招标人。

8、请申请人于20133月 17日1730 前携带报名单位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章的镇江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申请书两份到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镇江市中山东路3954楼建行造价咨询中心)报名,并领取书面招标文件。

   9、其他:本工程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将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要求重新发布招标公告;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家时,全部参加投标。 


招标人: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南门大街305            地址:镇江市中山东路395

联系人:杨友奎                              联系人:周斌

传真:                                          传真:85221259

电话:15358595763                      电话:85221361

邮编:                                           邮编:212001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33月13日至2013319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1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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