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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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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

日期:2012-07-19 | 来源: | 作者: | 浏览:

项目编号:

1. 深圳市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新建项目(一期)1#2#3#5#楼外墙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采购已经由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政府拨款、向上争取部分资金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报名。

2. 江苏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镇江市彭公山西侧(团山路和312国道间),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东侧招标类型:材料采购所属地区:市辖区

(2) 工程规模: 1#5#楼为框架四层、2#3#楼为框架六层建筑面积:1#楼外墙面积600平方米,2#3#5#外墙面积17400平方米工程性质:装饰工程招标金额:720.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2-7-30  2012-8-31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1#2#3#5#楼外墙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采购。外墙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要求:硅酸钙板7MM; 1#楼:50mmA级纤维增强复合材料保温板(防火保温装饰板R=1.317(M2/K)/W;表面:氟碳漆(其中1#面积为600m2)。2#3#5#楼:35mmA级纤维增强复合材料保温板(防火保温装饰板R=1.044(M2/K)/W;表面:氟碳漆(其中2#3#5#面积为17400m2)。颜色由业主确认。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 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
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外墙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的专业生产厂家。
3)投标申请人的注册资本必须达到500万元及以上,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4)投标申请人所必须具备省辖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推广证书。(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坏状态。
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投标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资审时出具报名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以报名施工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资格预审时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审不合格单位。

9)各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于报名后参加资格预审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投标保证金已收确认函,否则拒收资审文件及材料。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加报名单位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账户名、账号、开户行信息:详见资审文件。
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将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要求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如经资审合格的单位大于等于3家时,合格者全部入围。(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评估法的评标方法。
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

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1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即对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的内容全部响应进行评价,如有细微偏差,又拒不补正的,则予以扣分。满分5分。

投标技术方案的符合性,即对投标技术方案和投标设备的技术参数、配置、性能是否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价;如有细微偏差,又拒不补正的适当扣5分。满分10分。

投标人履行合同的能力:主要对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1.5分)、资信(1.5分)。满分3分。

服务承诺(2分)。

1)供货时间满足业主和招标人的要求(1分);

2)材料供应的数量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承诺多退少补(1分)。

投标价格的合理性,主要对投标报价进行评价,包括投标设备性价比等,满分80分。不低于成本的有效最低报价(二次报价)得80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分,每偏离+1%0.3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经评审得分最高者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次高者作为第二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第三高者作为第三中标候选人。按照得分多少取前三名,中标结果另行通知。

7、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8
、本工程所有材料必须和图纸设计中明确的材质、规格、品牌一致,并且现场取样检测合格。
9
、付款条件:工程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10%,竣工验收合格付到合同价的60%,余款分下两年付清(自竣工之日开始计算),其中第一年付至审计确认价的90%,第二年付清。投标人必须承诺:本项目的所有农民工工资支付、材料款支付以及其他费用,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牵涉至招标人。
10
、投标报名:请申请人于2012 718日至20127 24日每天90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报名单位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章的镇江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申请书两份到江苏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镇江市中山东路189号诚和大厦16楼)报名并获取资格审查文件。

11. 招标人地址: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工地现场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18652820923

 

12. 招标代理机构:镇江市中山东路395

联系人:陈霞电话: 13815475609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2.7.18  201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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