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及待遇
职位 | 需求专业 | 人数 | 学历及年龄 |
护理 | 护理学 | 6 | 中专学历及以上 |
(一)招聘职位、人数、学历(学位)、专业、资格等条件见下表
(二)应聘报名者须如实填报本人情况,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必须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护理往届生年龄应≤30周岁,需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三)符合应聘条件者不受户籍限制。
(四)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英语CET-4级以上者,参照编内同类人员待遇;其他人员参照本院合同制同类人员待遇。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免报名费)
(一)报名方式:本地考生到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1号楼四楼组织人事部直接报名;外地考生可以下载本公告附件中的《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填报后发至报名邮箱(wu.lanzheng@163.com)。
(二)报名时间:2014年10月8日—10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非工作时间请通过邮箱报名)。
(三)报名地点: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1号楼四楼组织人事部;咨询电话:0511-88773987。
(四)报名所需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应届生:2014年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及之前毕业者需提供护理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现场报名者报名时直接完成资格审查;通过邮箱报名者需在10月20日前至组织人事部提交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
(六)应聘者须认真阅读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职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面试或录取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职位类别,采用分类考试的办法组织实施。考试方式为理论考试、面试。如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数3倍,则按理论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3:1比例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招聘职位应具备的实践技能和业务能力。总成绩按理论成绩占40%,面试成绩各占60%,采取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的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本人。
理论考试时间:2014年10月21日上午9:00;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2014年10月22日上午9:00;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各招聘职位的考试总成绩,按各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如招聘职位人数末位出现同分,则加试确定名次。如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从该职位考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实行一次性递补。体检时间:2014年10月23日。
五、聘用手续
对体检、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录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逾期不到单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11—88773987(医院监审部)。
2014年10月8日
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民族 | 照片 | ||||||||||||||
身份证号 | 户籍 所在地 | |||||||||||||||||
报考单位 | 职位 及代码 | 政治 面貌 | ||||||||||||||||
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
学 历 | 学历 性质 | 学位 | 毕业时间 |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
其他 相关 资格 条件 | 有无回避关系? | |||||||||||||||||
学习 工作 简历 | ||||||||||||||||||
个人 承诺 | 本人已仔细阅读招聘简章、职位表等相关资料,承诺所填写的个人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并符合招聘职位的要求。由于个人信息填写不准确而导致不能正常参加笔试、面试或取消录取资格等情况,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应聘人签字: | |||||||||||||||||
审核 意见 |
审核人(签名) : 年 月 日 |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