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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公告

日期:2014-10-08 | 来源: | 作者: | 浏览:

 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及待遇

职位

需求专业

人数

学历及年龄

护理

护理学

6

中专学历及以上

   (一)招聘职位、人数、学历(学位)、专业、资格等条件见下表

(二)应聘报名者须如实填报本人情况,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必须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护理往届生年龄应≤30周岁,需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三)符合应聘条件者不受户籍限制。

(四)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英语CET-4级以上者,参照编内同类人员待遇;其他人员参照本院合同制同类人员待遇。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免报名费)

(一)报名方式:本地考生到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1号楼组织人事部直接报名;外地考生可以下载本公告附件中《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填报后发至报名邮箱(wu.lanzheng@163.com)。

(二)报名时间:2014年108日—10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非工作时间请通过邮箱报名)。

(三)报名地点: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1号楼组织人事部;咨询电话:0511-88773987

(四)报名所需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应届生:2014年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及之前毕业者需提供护理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现场报名者报名时直接完成资格审查;通过邮箱报名者需在1020组织人事部提交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

(六)应聘者须认真阅读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职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面试或录取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职位类别,采用分类考试的办法组织实施。考试方式为理论考试、面试。如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数3倍,则按理论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3:1比例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招聘职位应具备的实践技能和业务能力。总成绩按理论成绩占40%,面试成绩各占60%,采取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的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本人。

理论考试时间:2014年1021日上午9:00;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2014年1022日上午900;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各招聘职位的考试总成绩,按各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如招聘职位人数末位出现同分,则加试确定名次。如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从该职位考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实行一次性递补。体检时间:2014年1023日。

五、聘用手续

对体检、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录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逾期不到单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11—88773987医院监审部)。

 

 

 

 

2014年108

 

 

 

 

 

 

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照片

身份证号


户籍

所在地


报考单位


职位

及代码


政治

面貌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学  历


学历

性质


学位


毕业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其他

相关

资格

条件


有无回避关系?





学习

工作

简历


个人

承诺

本人已仔细阅读招简章、职位表相关资料,承诺所填写的个人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并符合招职位的要求由于个人信息填写不准确而导致不能正常参加笔试、面试或取消录取资格等情况,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应聘人签字:

审核

意见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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