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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院协会关于组织江苏省综合介入诊疗技术等3项医疗技术申报的通知

日期:2012-11-16 16:05:50 | 来源:省医院协会网站 | 作者:医务部 | 浏览:

各市卫生局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卫生局医政处(科),省管有关医院:

按照《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综合介入诊疗技术等三个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苏卫办医〔2012120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的要求,我会组织全省医疗机构申报综合介入诊疗技术等3项医疗技术,请通知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省管医院除外)。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申报项目

综合介入诊疗技术、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

(二)注意事项

1、综合介入诊疗技术等3项技术管理规范中 “经皮穿刺肿瘤物理消融术(射频/微波/激光/冷冻)”、“头颈部放射性粒子植入术”和“各部位肿瘤的放射性粒子植入术(头颈部除外)”,与卫生部公布的第三类技术目录重复,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但完成例数可纳入相应申报项目。

2、综合介入诊疗技术等3项技术管理规范中“经颈内静脉肝内门腔静脉分流术”、“经皮经肝胃食管静脉曲张栓塞术”,与我省公布的第三批第二类医疗技术中相应技术目录重复,故一并纳入“综合介入诊疗技术”中申报;《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中三级手术部分内容与第三批第二类医疗技术中“肺血管畸形栓塞术”内容重复,故也纳入“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中作为“三级手术”申报。我省公布的上述医疗技术项目将不再组织申报与审核。

3、《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与我省公布的第二批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中“经皮穿刺脑血管腔内成形及支架植入术”内容重复,须按照卫生部《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要求,重新申报。

4、综合介入诊疗技术和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仅申报其中的三、四级手术部分,但可将完成的一级、二级手术病例数可纳入医疗机构完成总例数。

二、申报程序

1、医疗机构应对照《通知》(附件1)中的相应技术管理规范要求,进行自评,确实达到规范要求的,认真填写综合介入诊疗技术《申请书》及附表(附件2)、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申请书》及附表(附件3)和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申请书》及附表(附件4)的电子版材料,并于112630日直接报联系人电子邮箱,逾期不候。

2、电子版材料经我会预审,并在2天内电话告知是否通过。

3、通过预审的申报单位,用A4纸打印《申请书》及附表,于左侧装订成册成纸质版,一式4份交由省辖市卫生局医政处核准并加盖公章(省管医疗机构除外)后,将其中1份于1237日直接送达(邮寄)至省医院协会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办公室,另3份留现场审核时备用。

4、以上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以保证技术审核公平、公正。若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医疗机构和个人申报资格。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江苏省医院协会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办公室

联系人:夏秋明

联系电话:(02583620734

传真:(02583620733

电子邮箱:75654068@qq.com

地址:南京市中央路42号学会楼404

邮编:210008

 

附件1:《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综合介入诊疗技术等三个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苏卫办医〔2012120号)

附件2:综合介入诊疗技术《申请书》及附表

附件3: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申请书》及附表

附件 4: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申请书》及附表

 

附件请登录江苏省医院协会网站(www.jsyxh.org/医院评估/医疗技术审核)下载。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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