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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2-26 09:40:01 | 来源: | 作者: | 浏览:


为了更好地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一步提高基金申报质量,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9]76号)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推迟2020年度项目申请与结题时间等相关事宜的通知》(国科金发计[2020]5号)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项目申请类型

2020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我校不能牵头申报)、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请申请者认真阅读《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0/)(以下简称《项目指南》)和各类型项目的管理办法、规定后,遴选适合自己的申请类别,于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按要求撰写申请书。

二、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改革举措

限项政策的主要调整。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由3项变为2项(政策收紧)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2019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2020年(含)以后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过渡期政策放宽,即目前正在参与的项目数目“清零”) 

3除特别说明外,申请当年资助期限届满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关于“同期”的重新定义,政策放宽。例:2020年12月31日执行期结束的项目,从2020年1月1日起不再计入限项,释放1项指标) 

4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人员,限项政策无变化。 

5原创探索计划项目(新增项目类型和限项政策)。原创探索计划项目从预申请开始直到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获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原创探索计划项目(含预申请)。正在资助期内的原创探索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之外的其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6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同一组织间协议框架下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新增政策) 

7人才计划项目互斥政策。 

(1)正在申请国家“****”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外国专家项目,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等5类人才计划项目任何一类的,以及获得上述5类人才计划项目任何一类支持且在支持期内的,不得申请杰青项目 

(2)正在申请国家“****”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外国专家项目,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等5类人才计划项目任何一类的,以及获得过上述5类人才计划项目任何一类支持的,不得申请优青项目(指不得逆向申请) 

(3)正在申请国家“****”青年项目、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等3类人才计划项目任何一类的,以及获得上述3类人才计划项目任何一类支持且在支持期内的,不得申请优青项目

扩大分类评审试点范围

2020年,全部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将开展分类评审工作。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应当根据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科学问题属性,并在申请书中阐明选择该科学问题属性的理由。申请项目具有多重科学问题属性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最相符、最侧重、最能体现申请项目特点的一类科学问题属性。

 优化人才资助体系

1允许符合管理办法中申请条件要求的外籍非华裔科研人员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以下简称杰青)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以下简称优青)项目。 

2加强杰青项目、优青项目与国家其他科技人才计划的统筹衔接,避免重复资助(详见人才计划项目互斥政策)。 

3不再设立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

实施原创探索计划

为进一步引导和激励科研人员投身原创性基础研究工作,加速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自然科学基金委设立原创探索计划项目,创新项目遴选机制,营造有利于原创的良好氛围。相关要求和程序详见《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原创探索计划项目申请指南》(注:2019年12月23日已发布,非集中申报项目类型)。

继续扩大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

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自然科学基金委在申请阶段全面试行无纸化。为做好校内形式审查工作,所有项目类型的申请人都需要提交一式一份完整的申请材料给学院科研秘书

优化申请代码设置

2020年,以工程与材料科学部、信息科学部等为试点,重新梳理一级和二级申请代码,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申请人选择准确的申请代码后,可在信息系统中选择合适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

调整部分项目类型的经费资助结构

12019年起,杰青项目试点经费使用“包干制”,申请人提交申请书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资助总经费为400万元/项(数学和管理科学为280万元/项)。

22020年起,青年基金、优青项目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均采用新的经费资助结构,进一步提高间接费用比例

3青年基金:按固定额度资助,直接费用为24万元/项,间接费用为6万元/项(资助期限为1年的,直接费用为8万元/项,间接费用为2万元/项;资助期限为2年的,直接费用为16万元/项,间接费用为4万元/项)。

4优青项目:计划资助600项(不含港澳),资助期限3年,直接费用为120万元/项,间接费用为30万元/项。 

5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计划资助46项,资助期限5年,直接费用为1000万元/项,间接费用为200万元/项(数学和管理科学直接费用为670万元/项,间接费用为170万元/项)。 

6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基金、地区基金。申请时可以根据在站时间灵活选择资助期限,获资助后不得变更依托单位

三、申请人注意事项

1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下简称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且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经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亦可申请部分项目。 

2申请人应为我校(含附属医院)聘用人员,其中,非全职聘用人员应当在申请书中如实填写在我校的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我校的工作时间;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非受聘于我校的境外人员,不得依托我校申请;非受聘于我校的境内人员,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非依托单位的,与我校签订协议后可申请部分项目。 

3有合作研究单位的,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合作研究外拨资金进行单独说明。在计划书提交之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到科技处自然科登记备案办理相关手续由本人保管。项目申请人和合作方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制预算(简称分预算),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报预算(简称总预算)合作研究协议作为获批项目后续经费划拨凭证 

4请各二级单位认真审核,并对所上报的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项目申请人必须提交一份纸质参与人与主持人(研究生除外)签名的纸质文档,学院审查后交科技处档案备份用

5特别强调各二级单位按照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限项要求,副高及以上职称限项NSFC系统不能自动识别,请各二级单位负责做好限项审查工作,科技处要求各项目申请人提交一份项目申请人及副高以上职称参与人主持和参与在研NSFC项目情况列表,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名提交,该资料由各二级学院保存,由此造成的超项问题由各二级单位负责。 

6.科研项目安全请严格按照《江苏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江大校〔2019111 号)执行。 

7未尽事宜详见“2020NSFC项目在线申报说明”及《项目指南》。

四、申请时间节点

请各有关学院认真审核,并对所上报的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要求4月8日18:00前网上提交(杰青优青重点项目4月15日18:00前网上提交),4月9日由各学院科研秘书将纸质申请书原件(一份),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以及学院汇总表统一提交科技处自然科。所有的申请书都必须有明确的二级单位,逾期不予受理,科技处不接受个人申请。


导师同意函.doc

2020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doc

伦理审查表.doc

同行专家推荐信.doc

依托单位承诺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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