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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江苏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我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4-22 17:44:00 | 来源: | 作者: | 浏览:

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19〕11号)精神,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分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按照学校工作安排,现就做好今年我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上半年认定工作仅限我校在职在岗拟聘教师、科研、思政系列职务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不包括在内)和我校镇江市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镇江市以外的我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的认定工作集中安排在下半年。

我校附属医院拟聘教师职务的临床教学人员申请高校教师资格,须承担列入我校教学计划的临床理论课程教学工作,并已取得中级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务。

二、认定时间安排

1.4月24日至4月30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请,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

2.思政和临床带教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由学校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教师、科研人员由学院组织测试,博士学位专业教师或已取得教授、副教授职称人员免测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

3.4月23日至26日上午8:00-9:00,申请人到江苏大学附属医院(江滨医院)新门诊楼六楼体检中心体检,须空腹,缴费登记时注意说明项目为“江苏大学高校教师资格体检”项目。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2)到体检中心,体检表双面打印,填写本人的基本信息和既往病史并确认签字,粘贴照片。

注:有些项目例如血压,可当场二次检查。若体检过程中有疑问,请当场咨询医生。体检结束后,可领取免费早餐一份。体检表统一由学校领取。

4.申请人按照要求准备现场确认所需的材料,材料袋封面(见附件3)自行打印粘贴,自备材料袋,交至学院,学院须指派专人审核材料。

5.5月8日前各学院收齐材料后交至人事处师资科。

6.5月9日至5月14日学校审核、评审,网上系统确认。

7.5月下旬学校报省教育厅核准。

三、需要提交的纸质材料

需留存复印件提交审核的,由学院(附院)指派专人复印及审核,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学院公章(附院职能部门公章)。

1. 粘贴相片页(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相片33mm*48mm,与网上提交照片同版,见附件4)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复印在一张A4纸上);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我省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 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未通过系统比对的学历信息,提供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除提供复印件外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未通过系统比对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担任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专业教师应达到一级水平,年满五十周岁申请人普通话不作要求。

5.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如有免考须提供免考批复)。

6.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见附件5),博士学位专业教师申请免测者只需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港澳台地区和国外取得博士学位的,还需提交相应的认证书),副教授及以上申请免测者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7.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8.在编人员提供进编证明复印件(指的是办人才引进手续时报到教育厅、人社厅的表,必须有这二个上级部门的印章。由其他单位调入的是人社厅商调函及《人员调动登记表》。应届毕业生是《部省属事业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登记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用《留学回国人员录用审批表》。都要有教育厅和人社厅章。);非在编人员(指的是人事代理等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复印件和社保缴纳凭证。

注:校内在编人员的进编证明学院审核时暂不要求,最后由人事处统一整理;附属医院在编人员进编证明由职能部门统一整理提供;非在编人员的社保缴纳凭证需个人到苏南人才市场三楼办理。

9.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提供中级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四、特别提醒

1.2019年起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采用新系统,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注意错峰报名,尽量在28号之前完成报名。

2.尚未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条件人员,请勿参加此次申请。

3.所有申报人员须到学校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果当期有效,若再次申请,须重新参加体检。

联系人:汤春梅 苏静 联系电话:88780063

 

教师资格认定2019上半年1.zip

教师资格认定2019上半年2.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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