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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成为润州区创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 产前诊断和0-6岁儿童残疾诊断定点机构

日期:2017-06-22 08:13:17 | 来源:保健部 | 作者:陈佳 |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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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润州区创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办公室出台《产前诊断实施办法》和《0-6岁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实施办法》,明确市妇保院为润州区创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产前诊断和0-6岁儿童残疾诊断定点机构。

《产前诊断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产前诊断方法:羊水穿刺胎儿染色体检查、无创基因检测以及影像学诊断。产前诊断指征:(1)产前筛查结果属高危人群;(2)35岁以上的高龄孕妇;(3)曾生育过染色体病患儿的孕妇;(4)产前筛查怀疑胎儿患染色体病的孕妇;(5)夫妇一方为染色体异常携带者;(6)孕妇可能为某种X连锁遗传病基因携带者;(7)夫妇一方或双方携带致聋基因者;(8)其他,如曾有不良孕产史者或特殊致畸因子接触史。对其符合产前诊断指征接受产前诊断的费用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补助,补助对象为夫妻双方有一方户籍在润州或居住在润州半年以上的符合产前诊断指征需做产前诊断的孕妇。

0-6岁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对辖区所有儿童进行初筛,对初筛未通过的按可疑类别进行复筛,对复筛未通过的按类别进行残疾诊断。”初筛机构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初筛未通过的由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转介单》转至市妇保院复筛;对复筛未通过的由市妇保院组织专家开展诊断。对其接受复筛和诊断的费用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补助,补助对象为父母双方有一方户籍在润州或居住在润州半年以上的符合复筛阳性并接受残疾诊断的儿童家庭。为做好0-6岁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工作, 6月21日下午,市妇保院、润州区创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办公室联合举办了0-6岁儿童残疾初筛技术培训班,润州区从事儿童保健的医护人员参加了培训,市妇保院儿保专家和技术骨干分别就0-6岁儿童残疾筛查技术方案、预警征初筛技术等进行了讲解,对筛查技术规范要求、表格填写、初筛时需要注意的问题以及服务流程等进行了解读,对基层儿童保健医生开展初筛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对更好地“发展儿童保健事业,提高儿童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市妇保院  陈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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