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部
日期:2011-09-11 | 来源: | 作者: | 浏览:次
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实施全院医疗、教学、科研、疾控、门诊等业务管理与行政管理工作,实施相关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指标,并接受集团医务专业委员会的业务指导;
(2)拟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和患者安全目标等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部批准后组织实施,督促检查;
(3)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制订、演练、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预案;
(4)制定、执行医疗管理制度,督促检查医疗核心工作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的落实;
(5)负责拟订实施医疗业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组织指导医院专科建设、技术准入及其相关的咨询、论证工作;
(6)制定、执行医院感染控制和疾病预防管理制度,督促检查各项规范的落实情况;
(7)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做好药事管理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和病案统计管理工作。
(8)负责医院科研、教学管理,具体负责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科研申报与组织鉴定,组织临床教学;
(9)受理医疗投诉,处理医疗纠纷;
(10)院管会和院长赋予的其它职责。